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

农办规〔2020〕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扶贫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也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关键措施,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必须要发挥好产业扶贫的普惠性、根本性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保脱贫、强产业、补短板、防风险、促巩固,聚焦未摘帽县和重点贫困村,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突出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倾斜支持,强化措施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力应对疫情对产业扶贫影响。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产业扶贫相关工作。深入分析疫情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影响,制定滞销卖难农产品应急销售方案,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推动产区和销区构建“点对点”的对接关系,协调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抓好因疫情造成的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配和市场供应。多途径协调解决带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用工难问题,支持带贫企业尽早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贫困群众返岗就业。

二、集中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政策倾斜力度,新增产业扶贫资金项目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资源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加快发展。召开“三区三州”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三区三州”产业扶贫工作。加大对52个未摘帽县和1113个重点贫困村的指导和支持,跟踪政策措施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难题。

三、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有机肥替代、节水技术示范、轮作休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产业发展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深入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贫困县县城、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集聚。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精品景点路线的宣传推介。

四、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向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未摘帽县,相关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减免相关费用,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现场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审核、优先颁证政策。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在全国性和省级组织的各类大型展销洽谈会设立扶贫专区,减免相关费用。强化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推动电商平台开展扶贫专卖。加强对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指导,优先支持纳入农业品牌目录。

五、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能力。

继续组织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项目对接、合作洽谈,推动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落实好大型养殖企业与贫困地区签订的生猪发展合作协议,促进贫困地区恢复生猪生产。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开展示范创建,加大合作社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带动能力。完善政策扶持与带贫效果挂钩机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示范评定、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带贫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纠正“一发了之”“一股了之”等问题。扎实推进贫困地区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实施,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多重保障。

六、强化产业扶贫科技和人才支撑。

健全贫困地区产业技术专家组,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探索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健全科技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作用,实现贫困村农技服务全覆盖。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建设,督促产业指导员履行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责任。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建设和培育力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投入。建立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重点培训贫困村“两委”干部、产业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建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强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培训和政策扶持。

七、切实防范产业扶贫风险。

各地要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以贫困县为单位建立带贫主体目录,将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作为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系统评估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主要风险。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干部群众产业扶贫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当前,要注重防范春茶、蔬菜等产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企业用工和市场流通风险。

八、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

梳理评估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开展产业扶贫规划评估,指导贫困县制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联贫带贫。加强产业扶贫工作调度,指导贫困地区强化产业扶贫基础性工作,培育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主导产业。系统总结宣传产业扶贫工作成效,开展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现场观摩,遴选一批产业脱贫和产业帮扶典型,运用好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介,讲好产业扶贫故事。

九、加大产业扶贫财政投入和金融保险支持。

继续将贫困因素纳入资金分配权重,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东西协作资金等支持产业扶贫力度,优先用于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由贫困县因地制宜确定支持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环节。鼓励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受疫情影响大的带贫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发放信贷资金。支持全国农担体系切实降低对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担保费率,助力贫困地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扩大品种覆盖面和加大保障力度。

十、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中的特殊重要性,把产业扶贫摆在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产业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收官之年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到位。强化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20年2月19日